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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2日   农历庚子(牛)年 三月初一
龙山法院:土地纠纷引八年积怨 联动调解促握手言和
2024-01-26 08:50:48          来源:龙山县人民法院 | 编辑:朱柯源 | 作者:向明 杨克梅 曹天宇          浏览量:3205

龙山县融媒体中心126日讯(通讯员  向明  杨克梅 曹天宇)近日,龙山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抓三级定三责”联动解纷法,与多部门协调联动,妥善化解一起相邻纠纷,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案情回顾: 

张某某与黄某某相邻而居,黄某某在双方的界线处修建了一处小偏房。双方对该房占用地的归属各执一词,多次产生纠纷甚至报警,最终在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双方于2020年达成调解协议,但签署协议后,黄某某并未按照协议履行,并且砍掉张某某栽种的部分树木,导致双方矛盾激化,张某某遂将黄某某诉至法院,要求黄某某退还其占用的2分地并赔偿树木损失。 

多元联调: 

承办法官收悉该案后,为在解决问题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缓和两家关系,立即与县矛调中心、当地社区及司法所等部门协调对接,共同组成调解队伍进行调解。调解前,承办法官在双方当事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见证下,对争议土地及树木进行了勘察和丈量。调解过程中,为避免双方针锋相对,承办法官先对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仔细倾听双方诉求和意见,并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待双方心平气和后,又与相关工作人员一起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并提出有效解决措施。最终,在多方共同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一致意见,约定由黄某某出钱找施工人员将其在张某某土地中堆放的砖瓦搬离,张某某也承诺及时将其栽种在黄某某菜地里的树木清理。 

调解成功后,在多方见证下,双方都及时地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持续了八年的相邻纠纷在龙山法院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解决。 

责编:朱柯源

一审:朱柯源

二审:周娇

三审:张军

来源:龙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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