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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2日   农历庚子(牛)年 三月初一
龙山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对举报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领域违法行为线索予以奖励的通告
2024-01-19 14:27:03          来源:龙山县应急管理局 | 编辑:朱柯源 |          浏览量:22458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龙山县应急管理局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线索,并按如下办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一、举报奖励范围

(一)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举报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三)举报非法储存经营汽油、柴油的行为。

(四)举报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液体酒精或固体酒精)的行为。

二、举报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存在较严重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或危险化学品行为的,给予1000元至50000元奖励。同一线索多人举报的,根据线索价值或第一举报人给予相应奖励。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通过“12345”热线平台、部门举报电话(0743-6225584)、来访(龙山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其他事项

(一)县应急管理局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二)有关举报奖励事项由龙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龙山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2

责编:朱柯源

一审:朱柯源

二审:周娇

三审:张军

来源:龙山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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