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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融媒体中心12月22日讯(通讯员 向明 余果 曹天宇)近日,一位当事人以快递的形式,将一面写着“依法力执陈年不易案,尽职尽责为民解难事”的锦旗送到龙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余果手中,感谢法院将拖欠了10多年的欠款一次执行到位。
案情简介:
2007年9月26日,龙山法院作出判决,要求被执行人朱某偿还晏某2.5万元,因朱某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在外务工10多年,很少回龙山,该案执行陷入僵局。经过多方走访调查,执行法官找准朱某尚未外出时机,成功找到朱某下落,并立即进行约谈。在约谈调解过程中,执行法官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面临纳入失信人名单、限制消费、拘留、罚款等法律后果,并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的利息问题进行反复调解。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以本息85000元达成和解,并现场进行支付,充分保障了申请执行人晏某多年未兑现的胜诉权益。
一面锦旗,既是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肯定,更是激励法院干警继续前进的动力。下一步,龙山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竭力兑现胜诉权益,努力让“纸上权益”第一时间变成人民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
法官提醒:
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申请执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申请执行人的一项权利,迟延履行利息制度在督促债务人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以及补偿债权人损失方面具有积极作用,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按照文书内容积极履行相应的义务,拒不履行、拖延履行,将会受到法律严惩。
责编:朱柯源
一审:朱柯源
二审:周娇
三审:朱勇
来源:龙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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