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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2日   农历庚子(牛)年 三月初一
关于对拟表彰见义勇为人员的公示
2023-08-01 10:29:15          来源:龙山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 编辑:朱柯源 |          浏览量:21556

为大力宣传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弘扬社会正能量,根据《湖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经县平安办及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拟报请县人民政府对张州给予表彰和奖励。现将其先进事迹公示如下:

张州,男,苗族,24岁,退役军人,现居住龙山县民安镇宝塔社区1组。

2023年6月24日上午十一点左右,学生唐某因与家人发生口角,独自来到岳麓大道“情人桥”上,坐在桥两侧外的桥沿上(宽约50厘米)准备轻生。随后学校、公安、特警、消防、医院等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在整个救援过程中,作为路人的退役武警张州一直以哥哥的名义进行心理疏导与劝诫,在班主任与唐顺聊天分散注意力的期间,退役武警张州(身套救援索)准确把握住时机,跳出情人桥护栏至桥沿,从唐某左侧一把将其抱住,确保唐某的人身安全后,现场的消防和特警人员将唐某救上桥。

本次公示自2023年8月1日开始至2023年8月7日结束。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实名以信函、电话等形式向龙山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号码:0743-6232553      

通讯地址:龙山县新建路88号 县委政法委1楼106办公室

邮政编码:416800


龙山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

责编:朱柯源

一审:朱柯源

二审:刘寒蓉

三审:向波

来源:龙山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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