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新闻网

通讯员系统登陆

2021年4月12日   农历庚子(牛)年 三月初一
【利剑行动】非法捕捞触犯法律 生态修复将“功”补过
2022-12-16 14:34:56          来源:龙山县人民检察院 | 编辑:朱柯源 | 作者:向容寒 杨胜武 邓杨帆          浏览量:4447

龙山县融媒体中心12月16日讯(通讯员  向容寒  杨胜武  邓杨帆)12月13日,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在苗儿滩镇惹巴拉河域举行生态环境修复增殖放流活动,共同督促非法捕捞行为人梁某、王某放生其自费购买的3050条鱼苗,及时履行了生态修复义务。

“我们的法律意识太淡薄了,希望大家也不要去电鱼,保护生态环境。”非法电鱼行为人梁某某和王某某对其电鱼行为深表忏悔,愿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要求。按磋商要求购买鱼苗,其中鲢鳙850条、鲫鱼1000条、白条1200条,在工作人员和群众的共同见证下将3050条鲢鱼、鲫鱼等鱼苗进行放流,此次生态补偿对违法行为人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切实践行“谁破坏谁修护”生态环境保护理念。

下一步,县人民检察院将践行生态修复使命,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惩治与修复并行,落实渔政协助巡护员专人巡查,同时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大渔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动,完善管理措施,强化执法检查,用实际行动共同守护好身边的绿水青山,为美丽龙山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一审:朱柯源;二审:蒋慧;三审:向波)

责编:朱柯源

来源:龙山县人民检察院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经授权后,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通知公告
部门
乡镇
要闻

  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