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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人民政府禁火令
2022-09-07 08:46:32          来源:龙山县人民政府 | 编辑:朱柯源 | 作者:龙山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27722

7月以来,全县持续高温少雨天气,森林高火险天气持续,林下可燃物干燥。恰逢中秋、国庆节,秋游、秋收、冬种等生活及生产性野外用火管控难度增加,极易发生森林火灾。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生命、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颁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期:2022年9月7日至9月30日(依据高温干旱天气和森林火险等级推迟或延期)。

二、禁火区域:全县所有山林及其边缘100米范围内区域。

三、禁火期禁火区域内,实行“六个严禁”: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山;严禁随意烧荒、烧田埂、烧秸秆、烧火土灰;严禁吸烟、野炊、明火照明;严禁烧火取暖、烧火驱蜂驱兽、烧木炭;严禁点蜡烛、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严禁违规炼山。

四、违法违规处理:凡违反本禁令的,一律依法依规从重处罚。情节较轻的,由县林业、公安机关等单位根据《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肇事者处以警告、罚款直至治安拘留;造成损失的,责令肇事者赔偿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举报电话:龙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火警电话:0743-6225584;龙山县林业局火警电话:0743-6237886;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火警电话:119;龙山县公安局火警电话:110。


龙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6日

责编:朱柯源

来源:龙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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