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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2日   农历庚子(牛)年 三月初一
关于设立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专用举报渠道的公告
2022-07-07 11:38:39          来源:龙山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朱柯源 |          浏览量:24566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传播秩序、维护网络舆论安全营造安全健康、文明向上的网络生态,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监督,即日起,龙山县委宣传部设立“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专用举报渠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涉及我县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可以向龙山县委宣传部举报。

举报内容

涉龙山县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反有关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具体包括:

1.制作、复制、发布涉政治谣言、暴恐、损害民族团结、违背宗教法规、影响社会稳定、侵犯网民合法权益、淫秽色情等违法违规信息;

2.编发虚假互联网新闻信息;

3.利用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转载和审核等工作便利从事广告、发行、赞助、中介等经营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

4.利用网络舆论监督等工作便利进行敲诈勒索、打击报复等活动;

5.利用党旗、党徽、国旗、国徽、国歌等代表党和国家形象的标识及内容,或者借国家重大活动、重大纪念日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等,违法违规开展网络商业营销活动。

6.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相关规定的内容。

欢迎广大网民参与举报监督,共同维护健康网络生态。

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43-6223543

举报邮箱:longshanbao@163.com;7459124@qq.com

责编:朱柯源

来源:龙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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