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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2日   农历庚子(牛)年 三月初一
让“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成为全民共识
2022-05-16 07:34:10          来源:咱果乡 | 编辑:朱柯源 | 作者:舒建建          浏览量:5205

龙山县融媒体中心 通讯员  舒建建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构建和谐城市,加速推进现代城市建设的迫切需要;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途径;是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的重大举措,但是最根本的目的,还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愿望、提高市民生活质量。

一是强化政策落实,全心全意为民

注重落实各种惠民政策落实。如完善公交网络、建设廉租房、为低收入群众和弱势群体构建温暖家园;打造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行动以及各种医疗救助试点等惠民工程,增加群众安全指数和幸福指数。把各项惠民政策落实与创建文明城市进行挂钩,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初心。

二是强化文化挖掘,传承本地精神。

城市精神是支配市民的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心理导向的精神力量,是一座城市的灵魂。城市的品位与魅力不仅仅表现在摩天大厦和繁华的街面,更在于它的文化、历史和亲和力;要充分利用本地特有文化、文脉,打造属于自己的文化城市,同时树立以人为本的现代城市建设理念,用人文精神塑造社区,使之成为体现人文关怀的精神家园。

三是强化教育引导,全民共同参与。

创建文明城市不能单靠政府唱“独角戏”,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群策群力谋发展,同心同德搞创建。各级领导干部要沉到基层、深入社区,走街串巷、进村入户,和群众做好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在建设过程中,一要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二要汲取群众力量和智慧,多开展一些“志愿者”服务活动、“献爱心”活动等活动。

文明其实就体现在每一个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里面。正是在这些点点滴滴的平凡小事,决定着城市的整个文明程度和精神品位。涓涓细流,汇成江海。在日常的细微处,在行动的点滴里,每个人正是以自己日积月累的点滴行动,树立起城市的文明形象。只有创建文明城市成为全民共识,才真正能够让“德行天下,和谐奋进”成为时代的强音。

责编:朱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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