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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2日   农历庚子(牛)年 三月初一
关于县城区综合环境秩序整治的通告
2026-03-18 10:43:14          来源:龙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编辑:朱柯源 |          浏览量:904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区综合环境秩序,疏通消防通道、消除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即日起,对县城区主次干道开展综合环境秩序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严禁占道经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以及占用道路堆放材料、展示商品、摆摊设点、乱搭乱建、影响公共安全和消防安全等行为;

2.车辆停放有序:严禁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盲道、消防通道及其他未划定临时停车泊位的区域停放车辆;

3.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共同维护龙山城区良好生活环境。

特此通告。


​龙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龙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6年3月17日

责编:朱柯源

一审:向波

二审:周娇

三审:张军

来源:龙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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