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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2日   农历庚子(牛)年 三月初一
龙山县市监局提醒:切勿擅自采食野生菌!
2021-05-17 14:39:05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编辑:刘寒蓉 | 作者:田巾英          浏览量:790

宣传活动现场

龙山县融媒体中心5月17日讯(通讯员 田巾英)5月17日,龙山县市场监管局响应省食安办号召,按照省、州安排部署,与全省同步开展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热心向广大市民朋友发放宣传单、讲解野生蘑菇知识,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让大家要注意个人防护,及时到县定点医院进行新冠疫苗接种,切实维护自身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据了解,龙山县市场监管局将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每年广泛开展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逐步引导全县人民改变采食野生蘑菇的生活习惯,尽可能减少中毒事件的发生。近期以来全县雨水增多,正是野生蘑菇生长季节,有毒野生蘑菇由于辨别困难、种类繁多、毒素难以去除和破坏、有的病情凶险死亡率极高,因此采食野生蘑菇存在非常大安全隐患。

县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要自行采食野生蘑菇,也不要在流动商贩处购买干或新鲜的蘑菇。如发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应立即送医,尽早通过催吐、洗胃、导泄、灌肠等方式迅速排除毒素;如发现采购或售卖野生蘑菇的,应立即制止并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15。

责编:刘寒蓉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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