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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2日   农历庚子(牛)年 三月初一
​龙山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将全县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的通知
2025-06-19 08:24:39          来源:龙山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朱柯源 |          浏览量:28181

各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机构,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气象预警预报和雨水情趋势,依据《龙山县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报县应安委决定,自6月19日01时30分起,全县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请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迅速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并全力做好防汛抗灾救灾工作。各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县防指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 “三个一律、五个到位”及转移避险“四个一律”要求,抓牢“转移谁、谁组织、何时转、转到哪、如何管理”等五个关键环节,做到能转尽转、应转早转,提前安全转移危险区群众,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附件: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龙山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6月19日

附件: 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1)防汛值班:县防办领导参与值班,优化调度值班人员, 加强值班力量,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雨、水、险、灾等情况,随时向县防指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向县防指报告有关情况。县防指成员、县防汛抗旱专家库成员、县防办副主任单位负责人备勤待命。 

(2)防汛会商与组织:县防指指挥长主持防汛会商,作出相关工作部署,强化汛情灾情监测及相关工作指导,及时将重要情况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州防指报告,并通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必要时,组织专题会商。

(3)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落实相关工作,及时将重要情况报送县防办。由县应急局(县防办) 协调,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民政、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重灾区指导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县武警中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抢险抗灾力量集结待命,县级防汛物资仓库、其他未受灾乡镇(街道) 地区物资根据县防指指令做好出库及运力准备,随时准备提供支援。 

(4)应急调度:县防指根据灾险情的严重程度和相关要求, 做好人、财、物、水库、河流洪水防御等调度工作。相关乡镇(街 道)、村委会(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做好相应调度工作。

责编:朱柯源

来源:龙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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