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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
2024-09-26 17:16:50          来源:龙山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刘寒蓉 | 作者:马菲          浏览量:5831

龙山县融媒体中心9月26日讯(记者 马菲)9月26日,州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联合龙山县人民检察院,在狮子头兴隆街河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督促赔偿义务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共投放鱼苗3000余尾。

据了解,今年3月,执法人员在江西发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TJ5砂石加工场原料堆场中发现大量砂石料露天堆放,未采取覆盖措施,存在扬尘污染大气环境影响周边空气质量的情况。针对本案实际情况,按规定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程序,按照谁损害、谁承担修复责任的原则由该公司采取增殖放流替代修复的方式履行赔偿责任和义务。

“在龙山这里建设施工当中,破坏了生态环境,现在到这里增殖放流鱼苗3000多尾既履行了相关责任又保护了环境确实有很大的意义。”江西发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一边向河道中放鱼苗一边说道。

此次增殖放流的环境修复举措,对渔业资源的恢复具有重要价值,既体现了司法惩治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又修复和改善了水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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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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