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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2日   农历庚子(牛)年 三月初一
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遗失声明
2024-07-02 10:45:50          来源:龙山县民政局 | 编辑:朱柯源 |          浏览量:66845

本校因不慎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证件内容如下:

经营者名称:龙山县民政局

法定代表人:彭法

经营场所:龙山县民安街道湘鄂路113号

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

许可证号: JY34331300032807

发证日期:2019-09-19    有效期至 2023-09-18

现声明作废。


龙山县民政局

2024年7月1日

责编:朱柯源

一审:向波

二审:周娇

三审:张军

来源:龙山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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